去年11月,按照“企业自愿、行业自律、**监管、社会监督”原则,云南省[云南简称“云”或“滇”,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北回归线横贯南部。]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正式在昆明挂牌营业,热线电话4000060822。根据规定,游客可以在购物之日起30天以内无理由退货。
今年春节期间,云南旅游迎来高峰。从大年三十开始,游客一进入云南就会收到提示信息;如今走进经过等级认定的旅游购物店,收银台旁边醒目位置就张贴着退货投诉电话。
根据规定,游客只要在通过云南省评定的旅游购物店内,自购物之日起30天以内,出具购买凭证,退换货商品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均可实现无理由退货。如果是非评定的旅游购物店,商品的退换货将转由购物店所在地消费者[消费者,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协会及工商部门处理。
“不喜欢、买贵了……什么原因退货不影响投诉处理,只核实是否满足基本退货条件。”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主任左琦说,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接线员不停地处理游客的投诉情况。“多的时候一天有五六十起投诉,一般48小时内就会有一个初步退换货答复。”
据介绍,在涉及云南旅游行业的投诉中,70%以上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80%以上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皆因“零负团费[也就是所谓的“零负团费”,是指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经营、强制购物而引发。“建立监理中心让游客和消费者实现30天内无条件退货,就是要通过‘打蛇打七寸[释 义 比喻说话做事必需抓住主要环节。]’的手段规范云南旅游市场。”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马迎春说。
中心成立后,也有不少人抱着观望态度。而上线第一个月,中心就接到退货申请660起,受理退货申请619起,退货申请涉及金额共800多万元。截至3月19日,共受理退货申请4069件,涉及金额共计5355.88万元。所有申请在48小时内100%达成共识。
没付钱。打个电话通知就好了。付钱了就要看旅行社[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的品质了。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付钱了,付钱是都会签定正规合同,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你的权益,但是也规定了你的义务。
现在旅游合同关于退团的约定是这样的:
旅游者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旅游合同,但必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一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钱5日以上通知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5日-3日的是20%
3、3日-1日的是30%
4、开始前1日的是50%
5、在开始旅行日通知的是100%!
而且现在旅游机票多是折扣机票,多不能改签、退票的。
唉。。签了合同就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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