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莫须有”的责任?
其他网友回答:中医一定要熟知中国药典的用药剂量规定,只要用药超剂量使用一定会败诉,比如附子,中国药典是10克用量以内,你就不能用11克。另外,用附子一定小心,如果病人之前用药史有过大量或长期服用的,一定后续方子不要用附子,怕之前附子用量已经毒害肝肾,你再开方子中尽管附子只有9克,也会导致中毒,成为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附子中毒进ICU都未必抢救得了。
还有毒性中药的运用,比如雷公藤,雷公藤是一味中药,可以用来治疗类风湿关节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但雷公藤的副作用也十分明显,对肝肾功能、性腺功能的影响都很大,因此,2015年版本的《中国药典》已经将雷公藤除名。除名了,你还用,那出医疗事故,不追究你还追究谁?但治疗湿疹就一定要用雷公藤吗?不是呀,很多方子可以治啊,只要辩证对了,对症用方,就是桂枝汤也能治疗湿疹的啊。
中医治病讲求上医治未病,下医治病。但中医诊所中医科面对得病人90%是明显出现病症指征的,要避免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我觉得2个方法:
希望对各位有用。
其他网友回答:1.最主要的就是处理医疗事故以事实为依据,不要以合不合法为依据,因为事实证明很多法律是落后的。比如说用饮片要求必须是合法渠道,可事实呢?要么正规药材公司很难找到,要么质量大不如市场上的,还有一部分就是自己可以就地取材的品种。这个问题往往就是药监部门处罚最多的依据之一。
2.自制药品必须合法化,中医的膏丸散丹传统而实用,祖传秘方也是存在的,但因为有些使用量很小,实际卫生要求又不是很高,没有必要要求必须有制剂室或制剂许可。这也是药监部门处罚最多的依据之一。
3.药量问题。中医中药的应用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经验医学,量效关系也是经验的问题,谁也不能规定药量,尤其是立法规定药量岂不笑哉?只能依靠临床实践,如果确是因为药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则完全可以由医师个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担心个人医疗水平而阻挠了整个中医界的发展。
其他网友回答:现代中医诊所或者中医科如何规避莫须有的责任?
这个问题提的特别的好,真的特别的好!在当今这个金钱社会里,一切向钱看,不管是谁,粘住都想讹你一下,不讹你一下,就觉得自己吃亏了,自己特没面子,自己特傻!如果你遇到专门碰瓷的,你更是躲不过去。再加上当今的有关部门和稀泥,网络上一些人的偏执与推波助澜,墙倒众人推,每个人都想拿起棍子在背后捣你一下,你不死也要脱层皮!什么死者为大,什么弱势群体,什么要照顾弱者,致使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再加上这些年西医的医患关系紧张,弄得是人人自危,医生要保护自己,患者及其家属更要捍卫自己的利益,医患双方已经形成了针尖对麦芒,势均力敌!杀医案,伤医案,把医患关系推向了有史以来的新高潮!
在我的行医历程中,近三十年来,我被人讹过两次。第一次是在2014年春天,一男一女,来到诊所,女的说自己感冒了,头痛,浑身痛,喉咙不舒服,不发烧。简单地看了之后,我觉得她是感冒了,于是就给她开点药吃。她不吃,说自己吃药不行,要打针。于是我就给她打了一针。第二天,来了三个人,进门就说,昨天打针出问题了。我一看是昨天打针的那个女的,我问出什么事了?她说屁股红肿热痛,脱了裤子让我看,屁股上有一巴掌大的红片。当时我就否定这不是我的问题,打针出现的感染不是这样的,应该是里面有一个硬核,我觉得她是来讹人的。紧接着他们就说:你想私了还是公了?我一听这话,就更加肯定是来讹人的,于是就回敬他一句:你随便,这和我没关系。我说完,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个小时,来了一个人:你说吧!想咋解决?俺现在住进医院了,医院的医生说是你打针出的问题。于是我跟着他到了市二医院,果然,那个女的在病床上躺着。我觉得这些人是吃定我了,我打电话叫来了我的朋友,朋友来了以后,我说了情况,他进去看了看,出来说:给他一百块钱,让他滚蛋!我也不知朋友是怎么解决的,我掏了一百块钱,事情就解决了。
第二次是2009年秋,郸城县的一伙流氓,因打架,一个男的右手虎口被刀划伤了,来了之后,我让他去大医院,他不去,说简单缝一缝,包扎一下就可以,过几天就长好了。怎么说就是不去,没办法,我硬着头皮,给包扎缝合。三天后来换药,效果很好。第五天来换药,伤口被撕裂两针,角质化表皮干裂。包扎后离开,第七天又来了,所有的缝合都被撕裂了,我就觉得不妙了。他就要求去大医院住院治疗,要我陪同他一起去。到了医院,大医院的医生根本不会替你一个小医生说话,而且说得还很厉害,这下事大了。回来后,对方直接要三千块,少一分就不行,三天两头,很多人坐在诊所不走,并把其它患者都轰走,一连四五天,找了很多人都没办法解决,一看都是一群光葫芦头,都不敢来说。没办法拿了三千才算了事。不过到了冬天,这群人都被抓了,进了监狱。
在我的三十年行医过程中,没有一个患者来闹事,他们都很好,很懂事,唯有这两期职业碰瓷的。其实现实中,真正的患者,只要你能和患者做好沟通,一般是不会来闹事的。只要作为医生,行得正,坐得端,设身处地的为患者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治病,做好与患者的沟通,其实都能相互理解。除非你遇到了专业碰瓷的,或者良心坏了,半路动了歪心眼的患者,或者你真是出了医疗事故。
作为医生,为患者治病,你得让患者觉得你真是为他好,为他着想,作为医生不挣钱是不可能的,要不你怎么养活一家老小?关键是你挣了他的钱,让他感觉你挣了很少,没有坑他,而且还治好了他的病,这才是关键,让他感觉你是真的在设身处地的为他做事,作为患者,谁都不傻,他都能感受到,感受到别人的好,别人是真的为他好,而不是在骗他,在坑他!这就是医患关系的最佳状态!
人在做天在看,抬头三尺有神灵!老天是最公平的!老天要想让你覆灭,必让你先疯狂!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每个人做事必有因果,有因就有果!伤医案,杀医案,我们只看到了结果,但是肯定有原因,哪个患者喜欢以命相赌?结果必是最无奈的!
中医为什么比西医的医患关系要好?因为每一个中医都是心理咨询师,都是在边看病,变为患者解决心理问题,让患者把内心的不满情绪、心结、郁闷都说出来,都得到宣泄,他自然而然就心平气和了!
诊脉
其他网友回答:该你承担的,你躲不开。不该你承担的,也用不着害怕。
行医救人,领身立命。干什么都有风险,何况中医行。
不管是中医诊所还是中医科,都难免会出现问题。没有万能的大夫,只有良好的医德。长期积累的好口碑会慢慢的让患者尊重你和信赖你。不能避免会有各种人物和事故找上你,但吉人自有天相。人间正道是沧桑。
就象病,最怕的是正气。你若行的正坐的直,没人能把你怎样。倘若心存私念,故意损人利己,该受何等惩罚自不必多说。更何况是行医。
自古以来,大医的本在于有德。治病救人,建立功德。上有老天,中有祖师,下有百姓,总会护你渡过难关。既使是有冤枉,也能得到澄清。事情过后,更能使你的名声远扬。而中医,恰恰靠的是口口相传的名声。一块金字招牌,远胜于纠尽脑汁的小算盘。
出来做事,不用瞻前顾后。学得真本事,救得苦命人。医者仁心,天地可鉴。这碗饭虽然不容易吃,但按规矩来没什么问题。
完整的医案记录,书面的,甚至是视频必不可少。坐诊也好,出诊也罢,祖师爷留下的规矩不可少。对患者不可有半点马虎和懈怠,既便是你的对头,宁可不予施治也不可加害。有些病人不能诊,这个不问原因。行规中已经明确。
如果出了问题,诊断失误或用药出错,应当勇于担当,该赔偿还是负责任不要躲。这个免不了。能救你的还是你的医术和德行,人不可能没病,好医生难找。
规规矩矩行医,踏踏实实做人。没什么毛病。
其他网友回答:几句话就能说明白。
要想彻底规避这个方面的责任,你就别干这行了,只要你干这行,即使是你能保证你有100%的责任心,有两点你是保证不了的:
一、你保证不了你的医术能让患者都100%的得到满意的结果。
二、你更保证不了就医者能100%的不找你的麻烦。
所以,迟早迟晚会有一天你会要负这个方面的责任的。
做任何事情,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都是会有风险的。为人治病也不能例外,而且风险更大。
其他网友回答:对医务人员,要实现包干制度,看病是否有效果,患者自己很清楚,医生用这药不见效,再用其他药,是沒有水平的,怎办?不是花患者的钱,把医生做试验,卫生部门必须不断暗访,对医生识别,南郭先生的行为,做好对病患者的康复。
其他网友回答:传统中医,采用未经客观检验实证疗效与安全的所谓古人或家传臆想类比出来的古方、秘方、处方,尤其是毒草为药的,不得临床应用,将现代人当小白鼠,草菅人命,不尊重人的健康权与知情权,将面临法律制裁,必须严惩…
其他网友回答:人性善皆善。人性恶则万恶。人有自知之明,故有不治不可治矣。人不冒进,不贪者可退言求之本矣。敬人者人恒敬之,恶人者人恒恶之可以。中医谓之阴阳,实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是故中医之文化,实乃生生之本。医之本乃救死扶伤,医行信家道矣!上医识人性方言病之所以。风险!战胜风险就是中医进步的阶梯。风险!知难而上就是品质。风险!就是人性的证明。
其他网友回答:只要病情诊断正确说点服药当中注意事项就可以了,不过有一点要说明,现在一些病人是乱投医,这个医生看后中药,那个医生看后西药,再个医生看后说你需要输液等等,造成乱吃药免不了产生一些毒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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