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苟同这样的想法与做法!坚决反对!这不是搞诛连吗?无耻的做法!没听过祸不及子孙吗?父母做错事不去找当事人而祸及家人!这会影响孩子的一生与未来!这是一种无能的表现!并且处罚别人的手段与法方有千万个!为什么要选择最无耻又反应自己最无能的方式去拿家人胁挟别人的呢?无论个人,组织,部门这样干了的话我会向你们吐口水!呸!呸!呸!古人们的明事理,我们当代人品质方面表现的不及先人们!我想问当下怎么了?怎么有这种想法与做法!我不知道社会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但我就是这样看的!
其他网友回答:支持。这只是一个手段,无非是让社会变得讲诚信。如果你想让你的子女不被限制,好吧,从现在开始,履行完你的法律责任,法律解除对你的制裁和限制。这社会没有人欠你什么,老赖和自由只能任选其一,你拖欠别人的钱不偿还,别人家连正常生活都很困难,你家人又凭什么潇洒自由,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法律是公平的,你不让别人好好过,法律就让你和你家人也不好过,这是法律与生俱来的强制约束力,完全公平公正。
其他网友回答:贵州惩戒老赖:家长是老赖,子女被知名高中拒收,我是持赞同观点。也许有人会说,家长老赖连累子女,难道是要搞株连吗?这是两回事。
一、老赖太无耻。现在这社会需要诚信,有的老赖太无耻,真的是“凭本事借来的钱,干嘛要还?”。现在出现了一种这种无耻的观点,觉得能借到钱就是大爷,借到的就是自己的。所以就算自己有钱了,出去高消费也不会去还钱,而且一定也不羞愧。我们对老赖行为非常厌恶,因此要坚决打击。老赖行为绝对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必须要整治,要弘扬正气。
二、子女上收费高的知名高中本身就是高消费。对于老赖,国家是限制其高消费的,不允许坐飞机,不允许坐高铁等。而子女上学选择收费高的知名高中,难道不就是一种高消费吗?既然有钱能上收费高的学校,那就先把欠的账还清了,否则就要限制高消费。
三、拒收老赖子女上知名高中是合理的。我们知道,一个家长不诚信的老赖,子女肯定会受影响,这也是约束家长的一种的手段和方法。如果父母犯了罪,在公务员考试时政审就不过关,在考军校等大学时也是政审不合格的。那家长是老赖,是不是知名高中对学生的政审,学生也一样不合格呢?这样做的初衷就是要弘扬正气,减少老赖,因此是合情合理的。
整治老赖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否则一些老赖通过财产转移,使得执法部门无资产可执行,而事实上他们并不是真没钱。贵州惩戒老赖:家长是老赖,子女被知名高中拒收,就是一种很好的举措。
大家觉得这种整治老赖的方式可行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其他网友回答:必须严格执行“祸不殃及任何无辜”!!!必须一码归一码!!!决不允许“以赖治赖”!!!决不允许“拉低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庄严和威武!!!...
可以“冻结老赖的一切经费、没收不当财产、拘留、判刑”,可以“不允许老赖的孩子就读贵族学校”!但是:决不允许任何人“剥夺无辜孩子们凭实力考上的知名高中的正当受教育的权力”!!!...决不允许任何人欺凌无辜的少年!!!...
其他网友回答:高中及以上的教育,不是义务制的,不是国家规定必须的,需要花比义务制教育阶段多很多的金钱。而老赖为子女上高中、大学,乃至硕士、博士,要花的这些金钱,首先应该还债!
老赖用不守法的手段占有的金钱和物资,是非法所得,属于赃款赃物,理应依法强制追缴!
老赖是典型的信用违约,教育部门为杜绝可能风险,拒收老赖子女,也是维护自身形象和利益!
其他网友回答:家长是老赖,子女被知名私立高中拒收。拒绝的好,就应该这样做。
大家都知道,知名私立高中,收费不低,可以说很昂贵。有钱让自己的子女上名贵学校,怎么不先把欠人家的债还了呢?
如果对老赖的种种高消费行为不加以限制的话,老赖就会赖的更加肆无忌惮。
老赖们的人品有很大问题,不难想象,这样的人教育出来的子女,思想品质也会潜移默化的受其父母的影响。本性就是再好的孩子,也会被教“坏”了。所以,老赖们如果不能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认识,其子女也会认为错的就是对的。
私立名贵学校,不仅仅只重视学生的成绩,更加重视学生自身和其家庭环境。有时与其说私立名贵学校在选择学生,不如说是在选择学生的父母。拥有高素质的父母,大概率来讲,孩子也差不到哪去。
所以,私立名贵学校拒收老赖们的子女,这一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其他网友回答:私立学校有权拒收,不是什么“株连九族”,因为老赖的行为有可能造成债权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那才是殃及无辜,株连九族。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老赖“一时还不起”,他报名高收费私立学校怎么有钱?被拒收学生了为何就立马有钱还了?整个一个装逼!国家应该进一步出台更多的惩治老赖措施。
其他网友回答:谢谢邀请。
我先亮明我的观点:这个字贵阳法院的做法我是支持的。
我看到很多回到说不可以,说什么祸不及妻儿等等。
我要说的是这些人明显是没有看清楚报道中的信息:禁止上知名的“私立高中”。
中国的教育有公立有私立。大家都知道的是私立学校的各种费用都是比较昂贵的,动辄七八万十几万的,一个学生一年的学费生活费远超过当地的人均年收入。
而公立学校一年的学费也就一两千块。
这种有明显的消费差异的情况下禁止“老赖”将钱支付给消费更为私立学校有错吗?
还有人说,这是什么三角债关系,他欠我朋友的,我朋友欠我的,我欠他的。那你们要形成一个正式的债务转让关系呀。比方说对方欠你朋友10万,你朋友欠你10万,你欠对方5万,你可以让你朋友把他的10万的债权转让给你,抵消你的债务,然后你找对方要钱呀。不能全部口头说,也不聚到一起捋顺一下关系。这种情况怪的了谁呢?
其他网友回答:看了链接,上面好多报道。这个问题是有态度的。但是我想要说一下不同的意见。
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是相对独立的。父母对于孩子只尽抚养义务。而孩子有独立的享有作为公民的各种权利。
对付老赖,冻结其财产,限制其自由。都说的过去。这是针对违法者的制裁。针对孩子的,自费式私立学校,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的学校,让他没有多余的钱交学费,这点可以理解。
但是,假如孩子的七大姑八大姨,针对孩子这个个体愿意慷慨解囊呢?这一点,我们的法律其实没有很好的解释。老赖之所以能赖,就是因为这些法律空子。老赖可以堂而皇之的将资产转移。法院查无可执行财产,账户空空如也。但是老赖的生活却不受影响。财产在哪?
所以,这一问,让人感觉到了可笑。拿大人没有办法了,把心思动到了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搞这种多少年玩剩下了的把戏,如何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世事难以公平。有时候采取一些亡羊补牢的做法,是在不断的完善。大兴连座,诛九族,大可不必。社会在进步,办法永远比困难多的多。
其他网友回答:强烈要求各地都采取这种政策,弘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作风!
一、典型案例:
贵州的徐某、陈某某夫妻二人欠孙某某借款不还,孙某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徐某、陈某某二人向孙某某偿还本金15万元及利息2.5万元。但是,徐某、陈某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孙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徐某、孙某某以避而不见、更换联系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后来法院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月,正值开学之际,徐某、陈某某之女考入贵阳市某知名私立高中,再办理入学手续时,被该高中拒收。
二、什么是老赖?
老赖不是没有钱,而是有钱不还,是有偿还能力,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故意不还的人。2010年7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其中有一项就是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三、父母“老赖”,子女应不应该受到“株连”?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老赖”的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并没有剥夺他的子女的受教育权,而是剥夺了他的财产使用权,也就是让“老赖”即便有钱,也无法享受高消费。上私立高收费学校,并不是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我查看了贵州省的相关信息,这里的知名高中,就是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老赖”的孩子当然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而公立学校的大门,是向孩子敞开的。另外,老赖只要还上欠款,孩子就可以就读私立学校了。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做父母的人,都要诚信守法,自己的脸可以不要,但是孩子的前途不能不去考虑,如果置孩子的前途于不顾,这个老赖就是真的赖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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