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没有抓住业主与物业矛盾关系的症结,和将小区物业交给社区管理,如出一辙。物业与业主矛盾关系的失衡,最关键的是物业无人监管,有些物业公司形如黑社会,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简直就是土皇帝,这就是坊间取缔物业管理的根本原因。现有法律体系将监督物业公司的权利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但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比登天都难,虽然《民法典》赋予了街道办和社区指导业委会成立的权限,但从大半年法律实施的情况看,各地都是差强人意,问题不断,牢骚不断。把物业公司收为国有,还不如通过行政立法的手段夯实街道办和社区的权责,变指导为领导,职权法定。采取国家领导,业主参与的形式,仿照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办法来实施。要知道没有国家权力和社会公共资源来强有力的领导,光靠业主自发召开业主大会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既不符合“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历史规律,又容易导致“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窘境,所以所谓的物业公司国有化不如夯实街道办社区的职权,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纳入“居民委员会选举”体系,让业委会成为居委会的下设机构。
其他网友回答:物业公司国有化?快起床吧!迟到又要被扣工资和奖金,看看几点了还在说梦话。
其他网友回答:民生必须国有化,现在的物业简直就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无视法律和业主,把业主当成任意宰割的羔羊,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无视业主的尊严,渺视法律必须取缔。
其他网友回答:物业处于垄断地位,是为了谋利不是为了服务大众。权利义务不均衡,业主维权成本过高,更重要的是不依法办事。权力没有制约必然滥用。
其他网友回答:所有物业公司国有化,可能吗,笑话而已。
其他网友回答:并不能解问题,与钱有关的问题,查看钱的流向就能找到问题的根在哪。
其他网友回答:这是一件乃及好的事。记二零一一年我随儿子在九江,湖口县翰香居小院居住,那物业主管名叫周平,不知是走什么关系做了个物业主管。但什么都不管不了,地下管道坏了,反应到了物业,叫他维修,他就说物业没钱,但每户都交了物业费钱那里去了。后来硬是搞得一大堆拉圾没人运走。管道粪便冒得满臭哄哄的,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我和另外两个老头就到环卫公司走了几次,再换了个主任来改决了这个问题,然后这个物业收费一年高过一年,然后我家就吧房卖了。我又回到山青水秀的老家了,如果物业归国家管理可能更有规范了。我很赞同,。
其他网友回答:愚蠢的问题,可没消物业势在必行。各自注册自理,公开民选。
其他网友回答: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和人民生活关系紧紧相连,也是社区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把具有一定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作,交给唯利益最大化的私营企业去干,可以肯定是不可能干的让绝大多数人满意的,特别是它们行使部分管理职能时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就是违法!也明显有违社会管理的初衷。支持物业公司国有化管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