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之诉,我认为孙杨可能会有四种结果:
一是胜诉。这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率微乎其微,总之这一线的希望很细很细。如果孙杨胜诉,那么他将会迎来彻底的大翻身,不但扬眉吐气一把,而且还会扭转劣势,较之以前声誉更盛,身价会高出以往,自然更会在东京奥运会大显身手,这也是国人最期望的结局。
二是败诉。孙杨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不被采纳,瑞士维护之前国际庭做出的仲裁,八年的禁赛决议生效,孙杨基本告别游泳池,运动生涯实际上已经宣告终结,这是最让我们遗憾的结果。
三是改判。法庭收回此前八年禁赛的判决,让孙杨向组委会和检测工作人员做出诚恳道歉,不影响职生涯,更不影响参加奥运会。也可能由之前的八年改为四年或两年。这种结果也可以接受。
四是惨败。这是最坏的结果,经过瑞士庭的综合评判,孙杨的行为不仅仅是对抗检测的态度问题,他还被证实在比赛中有服用禁药行为,最终判决终生禁赛,并且责成国际泳联收回孙杨的所有奖牌,孙杨身败名裂,成为国际体坛年度最大的笑话,孙杨的运动生涯成为黑点,并让支持他的人彻底失望,孙杨的一生被钉在耻辱柱上。
其他网友回答:谢谢邀请!
不管过程多么诡异,人物关系如何复杂,矛盾冲突多么激烈,是时候聊聊孙杨最后的结局了!第一,我们先说一下最圆满的结局!那就是孙杨上诉联邦法院,因为取消禁赛是不可能的,所以实际一点,尽可能争取禁赛开始执行时间延期到东京奥运会之后,让孙杨参加属于自己的最后一届奥运会。毕竟,没有证据显示孙杨服用了禁药,而且这种延期执行禁令,在瑞士联邦法庭裁决史上是有成功先例的!如果真的能成功,那将是孙杨最圆满的结局!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孙杨真的能顺利参加东京奥运会,那么按照孙杨的实力,他至少能为中国代表团拿到2枚金牌,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金光闪闪的金牌和让人亢奋的义勇军进行曲,可以冲淡一切!即便奥运会结束,孙杨开始执行禁赛,人们也早就忘记了现在这一段黑历史,全当他功成身退了!孙杨的形象和商业价值,最大限度的保住了!有了这些,干什么还不都顺风顺水啊!第二,就是最坏的结局,孙杨上诉联邦法院失败,依旧维持原判!其实,这是大概率事件,因为,联邦法院并不会重新审理此案,而是也只是审核之前的庭审和仲裁是否有不合规的地方,孙杨该拿的证据估计能搬出来了,应该是回天乏术了!所以,最坏的结局就是孙杨灰溜溜的从瑞士回来,开始执行八年的禁赛期,职业生涯就此终结!
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曾经的游泳队不会在像以前那样宠着他,甚至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会被当做反面教材,国内的媒体和体育迷也不会放过他,少不了口诛笔伐,所以说短时间内,孙杨不会出现在公众面前!之前的荣誉和辉煌,让他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如果他不挥霍,应该够他下辈子用的!
时间能冲淡一切,过几年,如果孙杨不甘寂寞,他应该也会选择复出,做点什么呢?可以做一名游泳教练,也可以去创业,还可以去娱乐圈闯荡闯荡,不管怎样,他心中的遗憾和不甘都无法得到弥补,而他在国人心中的形象也无法挽回!能做一个普通人,不被别人另眼相看,对于孙杨来说应该就很满足了!
一切都是孙杨团伙设计好的:砸瓶止损,损害了国家声誉,保住了自己利益;继续上诉,无非虚张声势,利用粉丝,保住颜面,为转型进军娱乐圈做准备。所以在这次庭审中才表现如此草率,人家压根就没指望赢,只是利用国人爱国热情带带节奏而已。声称继续上诉,也是观望一下舆情,目前看,到时很可能就不了了之啦。
其他网友回答:孙杨案件闹得沸沸扬扬,CAS判罚孙杨禁赛8年,孙杨已经29岁了,对于一个游泳运动员来说到37岁是不可能再进入世界级比赛了。
因此可以说孙杨已经退出世界性比赛了,甚至可以选择退役了。虽然说孙杨仍然有向“瑞士最高联邦法院”进行“申诉”的权力,我看见网上说是“上诉”这是不准确的,因为CAS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存在“上诉”一说,只有“申诉”的说法,“申诉”就是要求法院对其判决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定,看看这个“终审判决”在程序上是不是有“不公平”的地方?不是对“判决内容”进行审查。
总体来说,孙杨“申诉”成功的概率很低,但只要有一点希望也应该正争取。我看见有些网友在大骂孙杨“服药”这个不合适,CAS并没有判定孙杨“服药”,大家不宜过度猜测!应该尊重事实。
最 高层发表评论“无视规则就要付出相应代价”这篇文章也只是批评孙杨“不遵守规则”,并没有抹杀孙杨的成绩,因此大家也不应该过度解读!
遵守规则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遵守“游戏规则”也是“法律的基础”。
任何法律或者规则都有“滞后性”,因为法律与规则都无法“完美”的预判到在实际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因此一定会有“滞后性”,所以才会有对法律法规进行不断“修改的需求”,但是在“新的法律法规”没有修改完成之前仍然需要遵守“原来的法律法规”,这是“法制的基石”!
我有跟一位朋友(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聊起孙杨案件:
我问这位法院副院长朋友:你知道孙杨案件吗?
他答: 出啥事了?(我这朋友平时不太关心体育方面的事情)
我就把孙杨的案件说了一遍,我说:孙杨一方认为WADA检测官的资质不符合“中国反兴奋剂管理条例”,但是WADA认为根据“世界反兴奋剂管理条例”规定,他们符合资质要求。我问他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判决孙杨败诉到底有没有问题?
副院长问我: 你就直接告诉我,以前都是按照谁的规则执行的?
我答: 以前一直都是按照WADA的“世界反兴奋剂管理条例”执行的。
副院长说: 那还有啥好争论的呢?仲裁庭判决没问题!如果这个案子到我手里也是这样判啊!
我问他依据是什么?
他说: 规则就是规则,即使规则有问题,你也得先按照原来的规则执行再说,以后你可以再起诉要求修改这个规则,但这属于另外一个案件。
我说那孙杨被判禁赛8年合理吗?
副院长答: 体育法方面我不太熟,我也不知道这个判罚在体育界里是不是太严重了?但是就仲裁庭判罚孙杨败诉是肯定没问题的!这案件有啥复杂的呢?换其他法官一般也是这样判的!
我又问: 孙杨现在提起申诉,你觉得孙杨还有机会吗?
他答: 申诉是孙杨的权力,但是只要对方程序没有什么问题,那就维持原判喽!
我问:那孙杨咋办?
副院长答:该上哪儿待着就上哪儿待着呗,这官司有啥好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