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文就是记录描绘道的形态和神奇的图形字。字就是尊道而行,得道成圣的祖先圣人在庙宇中接受后代祭拜和怀念的形像。
其他网友回答:《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文字的甲骨文写法上面是人下面是乂。阴乀阳丿相爱是人字之范式。阴乀阳相交是乂字之范式。人、乂两范式叠加。示爱求交配发出的信息是“文”字之范式。
人、乂即错画也。凡以“文”字作偏旁的字,或以信息线索为义,或以生育相关为义。
动物以听闻声音、嗅闻气味,见闻形色来求偶的。所以“文”发“闻”声,以强化表达。文之加声附随以义,便孳乳为字。
中文以形声字为主。形声字多为合体字。故称合体为字,独体为文。浑言之,个体为字,成篇为文。文为信息载体。
所以古人“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观察天象信息可以察觉明了时序万物之变化。观察人们发出的信息,可以参与进去,让变化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行进。
化是以人生人的场景为范式的。
所以文化是信息导向背后引起的变化。
把握了文化,就可以用石头修路、架桥、建房。让石头发出金子般的光芒来。
其他网友回答:<2>为什么现在对“文字”统称为字?那文是什么意思?
2021-05-29 07:58:00·说文解字别解
好多人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经验:好些字,明明会读会写也会意,怎么转眼一看,似乎又不认得了呢?
就拿今天要讲的“说文解字”来说,不就是“文字”吗?可是当把“文”与“字”拆开来,问题就来了:你知道“文”是什么意思、“字”是什么意思吗?
搬出老家伙——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来,看它是怎么解释的呢?
《说文解字》本身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说文”,一是“解字”。“文”与“字”不是同一概念,许慎对此的解释是:仓颉开始造文字时,大概是按照万物的形状临摹,所以这种图画似的符号叫做“文”;这以后,那形与形,形与声结合的符号便叫“字”。
通俗说,“文”,就是描绘事物本来的形状,“字”的含义是说滋生,繁衍。
“字”是后起的。秦代以前,文字只称“文”或“书”,不叫“字”。
“文”和“字”反映了汉字发展的两个阶段,即图画符号阶段和概念符号阶段。古文字学家称独体的字为“文”,称合体的字为“字”。
独体的“文”因为不能再分解,故说明之,即“说文”之义;合体的“字”由两三个不同的“文”构成,故剖解之,即“解字”之义。
上述两层意思合在一起,可作《说文解字》之名的含义。
以上就是《说文解字》对“文”和“字”的解释。弄清楚“文”是什么思意、“字”是什么思意了吗?很多同学肯定会说:弄明白了!
可是真的弄明白了吗?谁弄明白谁下课,反正我是没有弄明白。
许慎对“文”和“字”作了一大通解释,可是他只是对“文”和“字”作了归类,教人知道哪些是“文”、哪些是“字”——究竟不知道写成这样的“文”为什么要这样写、这样是要表示什么意思。
划重点:《说文解字》与其说是文字学著作,倒更像是部百科全书。
虽然不至于费力否定《说文解字》在文字学上的贡献,但要看到他的局限性,则是不争的事实。
《说文解字》一书成于东汉,这个时期也正是汉字剧烈演进的时期,字体上发生了最具革命性的“隶变”。之后不久,汉字书法即取得了最高成就——王羲之横空出世。
《说文解字》的主要局限,我认为有二,一是焚书坑儒之后,研究文字所能依据的资料很有限,更别说后世发现的甲骨文和发掘的大量金文。说许慎赶上了时代也罢,说他没赶上也罢——只能说他距“书同文”的历史时期太近了,同时也正是“书同文”成就了他的伟业。
“书同文”把很多汉字的传承崭断了,甚至出现了大量的谬变。但也正是“书同文”促进了汉字进一步成熟。
二是许慎创作动机的局限——他的古文经学立场。他认为文字是“经艺之本,王政之始”,曲解文字必然篡改“经艺”,不利于“王政”。为了驳斥今文经学家篡改经义的说法,许慎立志写作《说文解字》。这样使他在对某些文字作解读时,牵强附会,拼命往古文经学方向上去靠,而失去了科学性。
除了上述的局限性,许慎的志趣并非在就“文”说文、就“字”论字上。当然,并人也非方家,只不过是一位普通的文字工作者,纯凭爱好,与大家一起鼓捣一下老祖宗留下的这些坛坛罐罐,图个乐子,或能引人入胜,算是赚大了。
绕了一大圈,还是说回去,“文”何以为“文”、“字”何以为“字”吧。
“文”——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解释得较为简单:错画也,象交文。
《康熙字典》注解——【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
《康熙字典》算是古代对“文”之解释,集大成了。
当代的文字学家朱芳圃则认为,甲文、金文的“文”字象人正面站立,胸前刻画有文饰。
甲骨文
金文
上述各种说法,似乎也都有道理。不过,从六书的角度看,这此说法似乎又都有瑕疵。
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这是六种造字的方法,基础的应该是“象形”和“指事”。按说,汉字是象形字,那么其造成的原初方法,就应该是象形。
那么“文”是象形字吗?按许慎的说法,“错画也,象交文”,那就是象形字啦。朱芳圃的说法,那也是象形。
可是,不是说好了“象形”字是指物吗,“文”怎么会是某种有形的物呢?显然不可能。或者如朱芳圃所说,那么,“文”的最初意思是指穿衣打扮的人——不是野人。显然,也不太说得过去。
我倒以为,“文”是个指事字,指的是原始人用于记事、表意所画的各种符号这一类事情,称之为“文”。
由此,后世与“文”相关的、用得最多的一个词“文化”,就比较好理解了,即用各种符号修饰过了、去除了原初状态的,就叫“文化”。
那么,这些所谓的用于记事表意的符号,就是汉文字的最初形态和最初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许慎说的“错画也,象交文”倒是较为靠谱——虽然他错误地理解为了象形字。
“字”——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解释为: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聲。
从这个解释可以想到,“字”原初是会意字兼形声字。
“字”没有找到甲骨文
“字”还是比较好理解,据金文和战国文判断,就是屋里的小孩。字根“宀”,再加一个字根“子”,就演化出了一个“字”。为什么要专门为屋里的小孩造一个字呢?而且这个本义后来消失掉了,为什么会消失?因为没有所指了。
我推测,“字”最初带有一种特殊的身份,指家生的孩子,区别于原始社会时期众多野生的孩子。这样在家里养大的,当然贵气得多,而野生的就要贱些。后来随着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孩子普遍都生养在屋里了,“字”就失去了其特指意义了。
后世用“字”指称合体字,应该是转注。但转注也不是没有一点依据,依据可能就来之于上述的推测,即“字”也是可以区分文明与野蛮的,所以就用“字”代指“文”的另外一种形式:合体文。
若真是这样,古人也是好讲究啊。
其他网友回答:《易传》有,圣人观鸟兽之文。文,纹,鸟与兽身上的花纹。起初没字,人只会画纹,如纹身,就是一些符号,逐渐演变为字,花纹变成字: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