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正常现象,很容易理解。
我1964年上小学一年级,学的是简体字,写的是简体字,整个的认读环境都是简体字。这样的环境让我感觉到压根就没有什么繁体字存在。
高中毕业后,上山下乡四年,读的写的都是简体字。偶尔遇到老年人写繁体字觉得很好奇,也觉得不习惯,甚至觉得写繁体字是“显摆”,是给他人设置阅读障碍。我对此特别反感。
1978年考入师专中文专业学习。其中的《古代文学》和《古代汉语》课都是繁体字。这时候就觉得繁体字挺有意思的。它能体现出汉字的发展史,能展示出汉字的源头和意义,还有许多修辞学价值。学认学写繁体字也是一种享受,是汉文化意识的一种素养和境界。
然而这种享受恐怕只限于中文系的人和少数“繁体字爱好者”,因为我们不可能去恢复繁体字,不可能走回头路。倒退和复辟都是违背了人类进取精神,不可取。现在有人要“恢复繁体字”,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自己能认识多少个繁体字。
现实当中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学的是简体字却能基本看懂繁体字”,我只是其中的一员。这一现象是历史的产物,是汉字文化发展的产物,是汉字使用的常态,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发扬光大。
其他网友回答:中文是范式文字。简体字、繁体字的范式是一脉相承的。简体字大都是从繁体字省笔规范而来。因此许多字可以从偏旁部首类推而导出。如“言”字旁,简化写作“讠”。知道一个就知道全部“言”字旁皆写作“讠”。根本不须要一个一个分别去记。而许多都是在认字的时候,已经有这样的思维存在。所以学简体字的对一般的繁体字认读没有太大问题。同样的道理,学繁体字的人,只要微加提示,也能认识大部分的简体学。
其他网友回答:简体字和繁体字之间是有传承,所谓的简体字不就是从繁体字上边经过简化得来的,而且繁体字和简体字中还有相当多的字是一样的。
汉字的趋势就是逐步简化,以方便人的识别,从过去的甲骨文一直到小篆,再到宋体,但是大体的路数还是在的,而且汉字是象形文字,虽说现在是是经过了很多的简化,但是大体的结构不变,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下,都是能够弄明白的,弄明白了意思,反过来就认识了这个字,这个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现在繁体字在港澳台地区还是普遍使用,有很多经常去那边的大陆朋友,认识繁体字是很正常的事情,本人也是原来看小说的时候看明白的,当时金庸先生的小说刚刚进大陆,我看的是一本碧血剑,就是繁体字而且是竖版,说老实话,不认识繁体字的麻烦,还不如竖版书带来的麻烦大。
文字这个东西,主要的目的就是方便文化的传播,方便人们的辨识,这种符号在能够表达清楚意思前提下,越简单越好,不过也不能太简单了,原来在79年左右,在简体字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次简化,结果很多时候一个完整的字就成了偏旁部首了,所以这个简化很快就废止了。
至于什么爱无心什么的恢复繁体字的奇谈怪论,都是一些很形而上学的东西,根本就是没有必要,如果真的要恢复干脆恢复甲骨文算了,那个更是古老的传统文化,但是那个文字现在有几个人能认全?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简体字全面代替繁体字只不是时间的问题,现在两种文字并存只不过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罢了。
其他网友回答: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有的汉字有好多种繁体的写法,如果没学习毛笔书法的估计很少有人能认识
其他网友回答:
1、繁体字是根据中国古代文字演变而来,因此有很多能够考察出字的本义,也就是它最原初的意思。
2、比如说“引”实际它的本义是拉弓的动作,而现在其意思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个字在字形上还是没有改变的。
3、再比如“龙”现在已经简化成了“龙”,繁体字更容易使人感觉龙是一个张牙舞爪,投长犄角的动物,而简体字已经感觉不出来了,这是因为繁体龙是从原始的象形文字变化而来,慢慢历经了篆书、隶书、行书等的影响,才有了“龙”这个文字。
4、简体字是建国后,国家把一些字进行了笔画上的微调,称为新字形,相应的字称为旧字形。新旧字形没有标准,几乎每个字典的前面都附有一页“新旧字形对照表”,少的列有五十余字,多的则超过一百。这些字尽量了解,尤其是字形差别较大的字要分清楚。新旧笔形都是可以类推的。
新旧字形举例:争-争、 术 -术、吴-吴、卽-即、眞-真
5.了解渊源更易书写记忆。
试着了解一个字从古到今的演变,会知道每一个部件所包含的意义,不用把汉字当成符号来死记硬背。推荐下面这个网页,输入想要的字进行检索。
其实,认识繁体字,只要多看、多读、多写即可。看古书,临古帖,更容易掌握繁体字。
只学过简体字的人,完全可认出和简体字相差不大、只是偏旁部首简化或字型相似的繁体字,比如继和繼,这样的字就占了繁体字的一半以上。还有一些字型差别大的,靠上下文也能猜测出来。加上有一些没有简化字的,这三部分就能大体看懂繁体字文章百分之七八十。如果平时爱好书法、爱看繁体字的书或查字典,留心学习的,可以顺畅阅读繁体字文章也容易做到。
其他网友回答:简体字本身就是由繁体字演化而来,简体字总有几分繁体字的影子,所以只会简体字也是能够认识大部分繁体字的。
其他网友回答: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应该用眼睛看吧!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