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相信大家都知“三寸金莲道”吧。
这种鞋子是不是很好看?
中国从北宋开始兴起给妇女缠足,五代之前妇女是不缠足的,明末清初,文人李渔在《闲情俞寄》中公然声称,缠足只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她女人的小脚称为第三性器,并总结了四十多种玩法。妇女缠足还有一种寓意:防止她们红杏出墙!
过去女孩从五六岁开始缠足,所谓缠足,就是用布条将拇指以外的脚趾连同脚掌一起折向脚心,缠过的足形状要像笋。
刚开始的时候不会直接缠住,一点点缠,让女孩适应这种脚趾向脚心弯曲的感觉,等过将近一个月时间,女孩习惯了,就开始慢慢收紧,先缠第二、第五个脚趾,再缠其他。
缠的时候要用力把裹布绷到最紧,每次解开重新缠的时候,就能看见脚上的勒痕,缠足期间,女孩晚上睡觉都要穿着鞋防止绷带散开。
缠足的过程要持续好几年,等缠足结束,女子已经不能正常行走。这时她们就能穿上小巧的绣鞋嫁人了。
要缠到什么程度?并不一定是严格的三寸,三寸只是一个概数,达到穿的鞋子淫玩于男子手掌中就可以了。欢好的时候妻子什么都脱了就鞋不能脱,以三寸金莲为美以看到的脚掌为丑。嫁人后的女子甚至不会让丈夫看到她们裸足。
也有人要问,官宦世家这么做,为何平民百姓也要缠足,缠足的妇女那么多要损失多少劳动力。那些伤害自己女儿的母亲怎么下的了手。
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劳动力但是他们知道什么叫上行下效,大人物喜欢金莲,官宦世家的女孩开始缠足,为了让自家女儿嫁个好人家,平民百姓开始缠足,后来缠足成了贞洁的象征,所有妇女被迫缠足,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下不去手就意味着自己女儿嫁不了好人家,没有男人要,所有母亲都得下的去手。
我老家在西北农村,特别封建,现在老家还有几位太太是缠过足的,直到现在她们都只能每天裹着缠脚布穿特别小的鞋,年老以后几乎不能行走。
同是女性,我觉得心寒。
下面放图,略重口
为她们感到心疼。感谢新中国,让妇女不再缠足。
其他网友回答:个人认为中国古代的最大陋习之一是缠足,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缠足非常痛苦,是封建社会扭曲的畸形审美观念。在封建社会,人们完全把摧残人体、行动不便抛在一边,认为缠小的脚小巧玲珑,精致美观,能够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如风摆柳,又煞是好看。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是封建社会最扭曲的代表。
缠足是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甚至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无可辩驳的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其他网友回答:最大的恶习就是中庸之道,人民不自立,思想不独立。没我创新和面对不公平时的主动反抗意识。想想5个日本兵押着1000多人去枪毙居然还不反抗?今天打砸的是你的邻居你不管,明天可能就是你,今天你忍了,明天会继续欺负你,思想上的迂腐比任何陋习都可怕。
其他网友回答:我家在农村嘛,我觉得以前的陋习就是老人们常说得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有个邻居家的姐姐,她从小父母就没让她上学,想着长大嫁人就行了,上学有什么用。但是我那个姐姐是个很要强的人。(省略一万字)
后来她离婚了,自己跑出去打工。但是她打字不识一个,哎呀在外面可遭罪了。吃了很多苦。不过我是真心佩服她,一个字不认识她就买了手机。然后就在手机上跟别人认的字。有一次无意间她居然加了我微信,噢呦,不得了,那速度我是望尘莫及呀。
其他网友回答:个人觉得中国古代最祸害人的陋习是 活人陪葬。 在周代以前活人殉葬是一种制度化的,殉葬者一般是战俘和生前服侍的下人,周代以后殉葬逐渐被废弃,但不彻底,殉葬变成了非制度化,殉葬的目的一般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比如皇帝在死后为了防止妃子干涉继承者,便会指明妃子殉葬。还有一种是政治斗争的胜者会将败者的生前身边的妃子等人逼得殉葬,这是为了赶尽杀绝。到了汉朝,统治者发觉殉葬制度太不人道了,于是将其废弃。但在明朝朱元璋在位时,被废止了千年之久的活人陪葬制度被他恢复了,引发了朝廷混乱。直到明英宗执政时,才再次将这个残忍的制度所废止。 活人殉葬不是将活人直接放进坟墓里,而是将死者身边还活着的人先杀死,再随着死者一起放入墓中,这一制度残忍之至,惨绝人寰,是我国史上一大痛耻。
其他网友回答:我个人觉得压在中国人心里是那根辫子!虽然已经剪了很多年了!但仍需人们真正的剪掉它!
中国以前最祸害人的陋习是什么?
我认为就是下跪,人一旦下跪,就失去了人格上的平等,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就失去了昂首挺胸,坦然面对一切的勇气。
下跪看似一个简单的行为,丧失了质疑和批判的锐气,丧失了自我的独立认知和主张。
在古代,老百姓要上衙门告状,无论有理无理,见官就得下跪,人一旦跪着,就很容易丧失信心和勇气。
执政为民,匡扶正义。本来就是当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搞反了,好像你还得求他办事一样,这是令人极其反感的事情。
其他网友回答:事情从宦官们有权有势后说起,本以为挨了一刀后只能在宫里伺候伺候人,谁知还能咸鱼翻身,咱太监也能当家作主了,于是他们开牙建府,过着人五人六的生活,别人家有的东西咱家必须有,别人家没有的东西咱家可以有。反正钱不花也处给,断子绝孙了呀。人不坏也没有后,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他们的府弟大多富丽堂皇,这就不用说,反正搁那朝那代有钱有势都有好房子。屋里的摆设也就不用说了,唯独说一下超炫的东西——“美人盂”与“肛狗”
凡是宦官都有两面性,在主子面前是奴才,在自己家里是主子,只不过这主子照别的主子少点东西,自然想得跟正常人也就不一样,“美人盂”就是太监们的伟大发明创造,何谓“美人盂”,就是按照当今选美的标准挑出来的美人,每天负责蹲在客厅里面,当主人准备吐痰的时候,需要张开嘴,头朝上,将痰接入口中,是为“美人盂”也就是活着的痰盂,当时“美人盂”风行一时,谁家的“美人盂”漂亮,其主人脸上也有光,全然不顾他人的死活,所以在当时长得好看但家里贫穷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再来说说“肛狗”,这个就比较恶心一点,在主人如厕之后,必有一锦衣小厮跟随,将主人的污物处理干净,当然用的不是纸,而是舌头,“肛狗”也就是一个活着的手纸。
在明朝,明星级及超星级的宦官家中大多都备有这两样东西,这就跟现代的富豪差不多,你有奔驰我就有宝马,反正谁也差不了,关键看看人家的做派,那是相当的有才,也就是身心饱受创伤之后才能有这种无限创举。细细看来,无外乎心理变态,所以就用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方式来生活,这也就不难理解他们一个个为什么比较阴暗,比较容易成为坏蛋了。
其他网友回答:最大的陋习是仇官。水浒108将,真正被逼上梁山的仅有林冲鲁智深柴进和解氏兄弟少数几人,除了那些投降的军官,其余大多都是一方恶霸,甚至好多是欺行霸市欺男霸女的无赖流氓,有的甚至是杀人越货的恶魔,但因为他们和官府做对,所以就成了所谓的好汉英雄。这种意识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法律秩序的混乱。
其他网友回答:这种裹脚,我小时候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我记得我小时候5岁还是6岁的时候,也就是20几年前,我家旁边住着一位老人家,大盖有九十多岁了,因为脚太小,已经走不稳了,只能坐在椅子上在外面晒太阳,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很好奇她老人的脚怎么那么小,后来才知道,这位老人家是清朝晚年间一路过来的,以前的那种习俗真的很残忍,老了走路都是个问题,感觉好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