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的不对!对有些书法作品应当这样评价:是书法作品,但不是书法,书法与书法作品的关系是,书法是种概念,书法作品是子概念。现代意义的书法是用毛笔写汉字表现灵魂的创作艺术,而书法作品具有或然性,有的书法作品不表现灵魂,美化汉字而己。古人几乎全是不表现灵魂的书法作品,将书法作品作为语言交流的工具。
谢谢邀请答问。
语丶文,名词丶概念,均是现实事物现象的标签符号,是大众共识的方便,以事实为依据,它本身不具实际上的绝对约束力。以事认理,还是以文解义,是不同的方法论,会导致对客观事物大相径庭的认识结论。
本题内容似无争论的必要。何谓书法?何谓作品?具法度资格之书写,谓之"书法"。以书法之水准完成的一件书写品,即为"书法作品"。"书法作品"是同此类的通名。《兰亭序》丶《祭姪稿》,等等,则是独立之作的单名。书法作品不是仅指《兰亭序》丶《祭姪稿》。《兰亭序》丶《祭姪稿》亦不能独立单列于"书法作品″的概念之外。其内涵属性,外延至书法,即归属于书法作品。若外延至文体,即是"散文",或至"序文″,"祭文″。
以书法现象去认识,它们即是"书法作品"。以文学现象去对待,它们即是"文学作品"。
其他网友回答:这个说法是有些模糊性的。书法家无论是创作作品亦或日常应用书写,都是有作品意识的,和我们一般人的文章写作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称其为作品没有什毛病。我们一般情况下,指不是书法家的书写活动,其重心在文章的意理和谦词造句。而作为书法家,或者兼具较高文化修养者,在日常书写或创作所谓的书法作品过程可以说是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王羲之的这番话语了:“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字”。书法家的创作活动,都是有预的结果,在兵法中就是所谓的庙算。所以说,称书法的的一切书法作品为作品,是没有什么毛病的。
实际上就是真的书法家在日常书写中不暇思索,其书写的每一个点画和字都是日积月累,精研精炼的结果,提前已经做好了单字的功课了,自然落笔写时无需思考。比如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对于这些大书法家来说,在写这样的作品时还需要亦步亦趋的去构思谋划吗。对于书法的字形方面恐怕早已胸有成竹,呼之欲出了,落笔即是规矩法度。
对于书法的创作构思的苦心经营,那是不成熟的书法的的正确做法。待到功夫纯熟,运用自如,略做沉思,自可一挥而就。
度娘对作品的定义为: "通过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具有独创性而以一定有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见著作权)和主要国际版权公约的规定……"
由此可见,作品背后涉及了思考、思索、各种装逼与表演等,这个问题具有复杂性,因此需要找一个大人物来担当“背锅侠”。
借用当下网络用语来讲,都怪袁隆平教授搞出了那么多的粮食,造成了有人吃饱饭没事干而乱想胡闹,特别是壮大了一大批“键盘侠”,所以产生了这么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王羲之当时在兰亭玩的开兴,酒喝的高兴,加上小姐姐们服侍周到,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酒醒后再也写不出的《兰亭序》,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闹了一场天趣,这完全不符合“作品”的定义。
而颜真卿就更没有复制性了,死人所带来的愤怒有谁愿意再创作一遍 ?
所以,《兰亭序》与《祭侄稿》都不符合现代人对"作品"的定义。
但是,通过这种至真的"人性"与“天趣”,恰恰说明了王羲之与颜真卿的人格魅力,这种人一格绝非常人所能学会,这种魅力远比所谓的"作品"来的更为有重要意义了!
其他网友回答:《兰亭序》和《祭侄稿》是书法但不是书法作品,我是比较认可这个说法的。
首先,先了解什么叫“作品”。作品,是创作者有意识的,经过精心构思的,形式化的,有明确主题性的等等所综合制作出来的物品。
我们再来回头看看《兰亭序》和《祭侄稿》的写作背景。《兰亭序》又叫《临河序》、《禊帖》、《三月三日兰亭诗序》,是王羲之与友人在会稽山阴的兰亭雅集,饮酒赋诗。后来王羲之将这些诗赋辑成一集,并作序一篇,记述流觞曲水一事,并抒写由此而引发的内心感慨。这与当今的文化学者给某书做序是一样的道理,而且字帖里有多处涂改、补漏的痕迹,我并不认为这些错字是他有意为之,应该是一件手稿。所以不符合我前面所说的“作品”的创作特征。
《祭侄稿》是颜真卿追祭其侄颜季明的草稿,在极度悲愤的情绪下书写,顾不得笔墨的工拙,通篇都是情绪起伏的自然流露。在此情境下谁还能想着怎么去布局、怎么去形式化?所以这也是不符合“作品”的特征的。
虽然这两件书法不属于“作品”,但牵丝连带、笔锋变化、姿态横生的体势是后人无法企及的,得自然之妙,正如古人所说的“无意于佳乃佳耳”。
其他网友回答:书写有法度即书法。
书法作品是专门创作让他人欣赏的
其他网友回答:书法作品是通过专业的构思,在布局膜片,选取什么字体?选用什么书写内容,学用什么书写工具,选用什么装裱工具,怎么创作出来才好看,把这些问题通通考虑到以后,按照计划周密的创作出来,具有很高书写水准的作品叫做书法作品,书法作品是用来供别人欣赏审美的,兰亭序和几只狗的产生,不是这个样子,兰亭序是王羲之,喝醉以后一时兴起,在酒酣耳热之际,随手写出一件酒醒以后自己也难以复制的东西。耳机之狗,更是一种随意写给亡人的祭文,有点类似随手涂鸦的意思,虽然书法和书法作品都具有很高的规范法度,都很漂亮,但一个是无心之作,另一个是挖空心思设计制作的产品
其他网友回答: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
顾名思义,书法包括动态的行为,也有静态的物品,且二者具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书法作品应为广义书法之下的针对性强的一件静态物件。书法与书法作品具有包容关系。书法作品是书法之中的静态因果。
回到本题所言,有人称《兰亭序》和《祭侄稿》是书法,不是书法作品,不知道如何划分的?是否有故弄玄虚的感觉?
两件作品,是我们看得见的静态物品,不称为作品无论如何说不过去?是由行为而就的结果,不称书法作品,称啥?
其他网友回答:兰亭序就是个记录写字文稿、与书法根本不达边、就是皇帝喜欢了!没有人敢说不好!
其他网友回答:首先,我们得明白一个概念:书法和书法作品。书法作品是书法艺术的一种相对完整的表现形式,也是一种娱乐方式。书法作品的款式主要有中堂、条幅、横披、对联、匾额、长卷及扇面等等。左图是南山老师隶书横幅作品。而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汉字书法为汉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那么书法能否称之为作品,这其实是我们自己给下的一个定义,等同于语言上的习惯说法,约定俗成,久而久之便觉得合情合理、理所当然了。再者,书法是一个大概念,书法作品就是概念的一种具体体现方式而已。不管是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还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那是书法中登峰造极之作,在我看来,它当然是书法,用现在人的话讲也可以叫书法作品,但又不是书法作品。为什么呢?因为古人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想着我要把它写得多么多么绝妙,完全是情之所至,水到渠成的结晶,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和展现。而我们现在所说的书法作品,通常都是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比较性,或参赛、或分门别类贴标签、或标新立异等等,总之,不是那么自然而然。所以,我们自己要对古人的书法世界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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