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言至径,大道至简,简体字并不影响书法之美。甲金小隶楷草,纵观汉字书法演驿历史,汉字的发展历程总体上就是笔画逐渐简化的过程。汉字在形式上越来越简单,内涵上越来越抽象,这就是规律。
普及推行简体字之后,现代很多书法大家经常以简体字进行创作,比如赵朴初先生、启功老师等,他们很多书法作品就是简体字入书。书法艺术真谛需要一定的点画结构来诠释,但简与繁并不是书法艺术或美学的障碍,其理大同。
如果认为提起毛笔进行书法创作,就必须用繁体字来写的,无疑就是一种偏见,钻进了泥食古人的误区。抱庸认为,今人进行书法创作,可以用繁体,也可以用简体,在审美眼光、品评标准上也应该一视同仁,这是书者的自由,任何人也无权利剥夺。但在一幅作品中,要么用简体,要么用繁体,最好不要简繁混用。
抱庸浅见,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其他网友回答:汉字的简化字,能创造书法艺术。任何艺术源于自然的美,书法艺术也是如此,简化字也不离外。一个点的美,一个点的书法艺术,在书法法的基础上,也是源于自然的美,在书法上一个点的写法,在遵循高山落石自然美的基础上,其写法要遵循黄金分割律,在其中的运用,这才能塑造书法点的美。一个点如此,一个“一"字也是如此,一个“二"字,一个“三“字,更多的简化字,只要按照大自然法则书写简化字,就能塑造简化字的美,特别是有气和韵,气韵合一,十分充足的书法家,就有机会机遇创造简化字的奇异的特殊的美,《兰亭序》、《韭花帖》、《书谱》、《寒食帖》等名碑名帖,足以证明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寒食帖》其中的“三"字,就很非常的美。
其他网友回答:当然可以。
书法要以汉字为基础,书法离不开汉字,不写汉字的任何作品都不能称为书法作品。简化字也是汉字啊。书法作品可以写甲骨文,可以写金文,可以写小篆,以上是古文字。今文字范筹,隶书、楷书都可以写,在书体方面,行书草书无不可以写入书法作品中去。为什么单单简化字不能入书?
任何一个向题都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关于简化字能不能入书的问题也是这样。如果你对用简化字写书法有兴趣并且愿意这样写,你就写你的。听道有人对你说,简化字不能入书,你完全可以不去理会,他说的那是一家之言,并不是定论,更不是规则。
当然,在不同的情况下,也可以灵活掌握,比如,有一个人请你为他写一幅字,恰好他是信奉简体字是不能入书的,你就用繁体字给他写好了。再比如,你要参加一个书展,这个书展规定必须写繁体字,你就用繁体字写参展的作品。如果你不同意这一规定就别参加。
总之,你在书法作品里写繁体字还是写简体字,完全由你自己决定。不过目前大多数人的共识是,不要繁简混用。
其他网友回答:中国书法书体的演变,就是一个由繁到简的过程,简化的目的也是为了便于书写。用简化字创作书法当然是可以的,但在一幅作品中最好不要出现简繁混杂的情况。
其他网友回答:答案:能!
说“不能”的人,就是无知的人、古坟的人、不化的人、余辜的人!
其他网友回答:关于书法能否用简化字创作的问题,这是个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其实,从书法向纯艺术发展的趋势看,书法家更偏重用繁体来进行创作。文革期间也曾出现过用简体字来进行书法创作的情形,比如,七十年上海女书法家周慧珺用简体字书写《鲁迅诗词选行书字帖》流传甚广,还有启功等也曾用简体字创作。但后来,书法家自觉地放弃用简体字创作。用繁体创作已成为约成俗成的明规则。
作为书法的官方权威机构 一 中国书协虽没有硬性规定书法创作须用繁体字,但在评选时严禁繁简混用,否则不能获奖、入展。这样事实上限制了简体进行书法创作的空间,繁体字的日常训练成为专业书法家必备专业素养,就像播音员须用普通话一样。
窃以为书法创作还是繁体字好,书法的传统艺术,也是国粹艺术之一。流传下来的经典名碑、名帖都是繁字体,也成为书法家临习的范本。用繁体字创作便于传承书法艺术,弘扬民族文化;二是繁体字创作书法比简体创作书法更具审美价值,书法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造型艺术,结字美不美是判定一个书法家水平的标准之一,繁体字相对来说笔画繁多,留给书法家的创作空间更大,变化字形的元素也更多。
可以创作书法作品的。
但以科学的发展的眼光看,利少弊多,不利于书法或者说书法文化的发展。这不是食古不化和复古,而继承与发扬传统,博古出新的问题。在继续提倡书法艺术的现代化,书法艺术的发展与传承就会脱节,甚至消失。亦如甲骨文字的发展演变过程,如果没有地下甲骨文物的重新出现,可能甲骨文这颗艺术天空中的一棵璀璨夺目的金星就永远不会被人发现,也不会存在与人类的历史长河中。
所以说,文字在继续简化下去,亦或书法艺术完全现代化,一定时期的发展,书法艺术就会出现断层亦或如甲骨文那样的被深埋地下。所以,书法的脱离传统的现代化是不易提倡的。师古也并不意味着倒退,停滞不前,实际上一切的新都是在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书法艺术可以说发展至今已经是高度成熟的一门艺术了。无论继承亦或出新都非常不易。何况汉字的现代化只是简化结构,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书法的创新或写出我们时代的书风,纵观我们的历史或书法的发展史,变化出新的路子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大可不必杞人忧天,但清晰的认识还是大有必要的。先博后约是必须的。对于减法式的创新,无论现代亦或今后都不易倡导。与书法方面更加不易提倡,那样汉字和汉字书法文化越来越接近消亡,如最后二图那样发展下去,结果是不可想象的。
有幸受邀回答,关于这个问题,大家不必谈虎色变,笔者的观点和许多人有所不同。原因有如下几点:
(注:上图为笔者临摹的隋唐敦煌写经,可见古代民间大量出现的简化的“无”、“万”)
(注:上图为隋唐敦煌写经真迹,可见古代民间大量出现的简化的“无”、“万”)
1、在数千年中国文字发展史中,文字的简化早已有之,从未停止。在表现形式上,官方正字和民间简化字,并行不辍。这一现象,在历代民间文献资料(如:敦煌文书)和古代正式印刷书籍的对照中,不难发现实例比比皆是。
(注:上图为敦煌写经中出现的简化字“无”)
2、当代人所谓简化字,一般是指中央政府于1956年开始,经历了三十年的推行、停用和修订等艰辛历程,最终于1986年确定的《简体字总表》。当时简化工作的原则说白了就是尽量不去“造”字。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总表里90%以上简化字都是古已有之的,字形往往出自古字(如:宫)俗体字(如:医)、异体字(如:群)、草书楷化(如:为、车)等等。
(注:上图为敦煌写经中出现的简化字“断”)
3、总表中的所谓简化字,广泛出现在古代民间日常书写中,大量简化字出现率甚至比作为正书的“繁体字”还高,比“繁体字”还流行(如:万)。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印刷可以代表“官方正式”,但真不见得代表“民间通行”。大家不要以自己见到的几本不伦不类的现代繁体字印刷品来臆测古人习惯。
(注:上图为敦煌写经中出现的繁简并行的“于”、“於”)
4、说到书法艺术创作,必须明确,形式永远都是为内容服务的。创作者用不用简化字,用哪个时代的简化字,用多少简化字,要因作品而定。换句话说,如果作品形式仿照敦煌写经和龙门二十品这类“民间”风格,就要多用些那个时期的“简化字”。如果作品形式仿照颜柳欧赵等官方“干禄书”风格,就要多用正字。绝不能僵化的看待使用简化字的问题。
(注:上图为龙门二十品杨大眼造像中出现的简化字“万”)
上文是笔者多年来学习书法的认识,再此抛砖引玉,还望大家多读书多思考。
其他网友回答:从注重传统的角度,不应该用简化字,更不能繁简并用。
书法和写字是两个概念,写字当然越简化越好,但书法就不同了,写书法是在做,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之间的游戏。